根据沧州市巡察工作会议暨十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动员部署会精神和工作安排,截至目前,市委各巡察组已完成进驻工作。
经市委批准,十届市委第四轮巡察4个巡察组,对市委政法委(延伸巡察市社会治理事务保障中心)、市公安局(延伸巡察市交警支队等)、市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延伸巡察市狮城公证处)、市直工委、市档案馆、市委老干部局(延伸巡察沧州老年大学)等8个市属单位开展常规巡察。
近日,被巡察单位分别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会前,市委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会上,市委各巡察组组长作了动员讲话,对做好本轮巡察工作提出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
市委巡察组将在被巡察单位巡察2个月左右。巡察期间设举报电话、邮政信箱、电子邮箱、联系信箱和反映问题情况的“沧州码上巡”二维码。根据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