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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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全市防汛抗旱防台风行政责任人的公示

为了切实做好2023年防汛抗旱工作,进一步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法律法规关于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规定和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要求,现将2023年沧州市防汛抗旱防台风行政责任人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沧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3年6月14日

责任分工责任区域责任人全市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沧 州 市刘 勇

主要行洪河道防汛行政责任人

漳卫新河薛青松南 运 河杨东川滏阳新河薛青松滹 沱 河尹卫江子 牙 河王晓玲子牙新河尹卫江主要蓄滞洪区防汛行政责任人文 安 洼向 辉贾 口 洼戴树胜献县泛区薛青松重点防洪城市防汛行政责任人沧 州 市戴树胜沿海地区防台风行政责任人沧 州 市刘 勇

2023-06-14 1 1 沧州日报 content_95932.html 1 沧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全市防汛抗旱防台风行政责任人的公示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