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7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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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在市区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为了提高广大市民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检验防空警报控制系统运行状态,确保在战时防空平时防灾有效传递和发放警报信号,经市政府同意,7月7日上午10时至10时23分市区统一进行防空警报试鸣。具体时间和信号区分为:

10∶00—10∶03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次;

10∶10—10∶13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次;

10∶20—10∶23 解除警报:连续鸣响180秒。

望有关部门与单位搞好宣传,广大市民保持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沧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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