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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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向我市转办第四批群众信访举报件

7月24日,河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四批群众信访举报67件,其中重点关注件6件。涉及来电举报66件,来信举报1件。涉大气类24件、水类20件、固废类14件、生态类4件、土壤类2件、噪声类1件、其他类2件。

本批转办的信访件,任丘市9件、南皮县7件、沧县6件、东光县6件、献县5件、渤海新区黄骅市4件、河间市4件、泊头市4件、肃宁县3件、开发区3件、青县2件、盐山县2件、运河区2件、新华区2件、吴桥县2件、海兴县1件、高新区1件、孟村回族自治县1件、市城管局3件。

截至7月24日,累计向我市转办信访件192件,其中重点关注案件19件,占比9.8%,涉及河间市3件、任丘市2件、南皮县2件、东光县2件、青县1件、沧县1件、吴桥县1件、渤海新区黄骅市1件、泊头市1件、开发区1件、肃宁县1件、献县1件、运河区与市城管局共同办理1件、任丘市与河间市共同办理1件。

上述信访举报件当日全部交办各相关县(市、区)、市直部门,信访举报件的办理、整改和处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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