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申萍)日前,第七届河北省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领军企业品牌评选活动开始了,符合条件的相关单位及企业可以申报。这是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的。
区域公用品牌申报者为:政府、事业单位、协会等部门;申报的区域品牌须生产规模较大、历史传承悠久、品牌影响力强、同类市场占有率高,在国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已纳入市级农业品牌目录或市级农业品牌重点培育范围;申报的区域公用品牌其产品须有不少于3家的核心生产单位,且核心单位为河北域内注册的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或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家庭农场;核心单位按照标准化方式组织生产,有健全和有效的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环境保护体系,建立了运行良好的产品质量追溯制度等。
参评企业品牌申报评选条件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河北省内,拥有中国驰名商标、河北省知名农产品等省级以上称号,是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近三年内无质量安全事故,具有健全和有效运行的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环境保护体系,产品质量管理实现可追溯,已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平台;生产规模、品牌影响力、发展潜力较大,其资产总值、年销售收入、行业市场份额等在国内同行业中位居前列;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能够辐射带动上下游产业共同发展,有效促进农民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