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河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十七批群众信访举报23件,其中重点关注件3件。涉及来电举报19件、来信举报4件。涉大气类10件、水类6件、固废类1件、土壤类3件、其他类3件。
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泊头市5件、沧县4件、孟村回族自治县2件、肃宁县2件、青县2件、河间市2件、任丘市1件、渤海新区黄骅市1件、献县1件、新华区1件、吴桥县1件、东光县1件。
上述信访举报件当日全部交办各相关县(市、区)、市直部门,信访举报件的办理、整改和处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截至8月6日,已累计向我市转办信访件723件,其中重点关注案件76件,占比10.5%,涉及泊头市9件、任丘市8件、沧县8件、东光县7件、南皮县6件、河间市6件、渤海新区黄骅市6件、海兴县4件、献县4件、青县3件、肃宁县3件、新华区2件、孟村回族自治县2件、运河区1件、吴桥县1件、盐山县1件、沧州开发区1件、市生态环境局1件、市城管局1件、国资委1件、任丘市与河间市合办1件。
目前,河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的第十批群众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已在市政府网站和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行时”专栏进行公开,详情请登录网站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