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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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向我市转办第二十三批群众信访举报件

8月12日,河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二十三批群众信访举报46件。涉及来电举报42件、来信举报4件。涉大气类18件、水类14件、固废类6件、土壤类2件、噪声类1件、其他类5件。

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河间市8件、泊头市6件、献县6件、新华区5件、沧县4件、渤海新区黄骅市4件、南皮县3件、海兴县3件、运河区2件、青县2件、东光县2件、任丘市1件。

上述信访举报件当日全部交办各相关县(市、区)、市直部门,信访举报件的办理、整改和处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截至8月12日,已累计向我市转办信访件935件,其中重点关注案件91件,占比9.7%,涉及河间市10件、泊头市10件、沧县9件、任丘市8件、南皮县8件、东光县8件、渤海新区黄骅市6件、海兴县5件、献县4件、青县3件、肃宁县4件、新华区2件、孟村回族自治县2件、吴桥县3件、盐山县2件、市生态环境局2件、运河区1件、开发区1件、市城管局1件、市国资委1件、任丘市与河间市合办1件。

目前,河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的第十六批群众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已在市政府网站和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行时”专栏进行公开,详情请登录网站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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