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闫晓楠)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3年我市生态环境保护从蓝天、碧水、净土等五个方面发力,进一步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控环境风险,守牢环境安全底线,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会上发布了《2022年沧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公报显示,2022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显著提升、声环境质量稳定达标,其中空气质量综合指数、PM_2.5平均浓度、优良天数在全省8个传输通道城市中分别排第二、第三、第二位。此外,全市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937件,处理环境信访举报件1198件,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着力解决环境突出问题。
今年我市深入开展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等专项工作。坚持PM_2.5和臭氧协同控制,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继续抓好锅炉达标管控、工业窑炉综合治理、产业集群升级改造。加强散煤、扬尘污染、禁燃禁放禁烧管控等工作。全力保障我市水源地水质安全,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白洋淀流域污染治理和渤海综合治理。统筹城镇、农村、工业污染治理,推进污水处理厂等涉水单位工艺提标或尾水人工湿地建设,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等工程设施,深入开展水生态修复保护工作。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推动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有序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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