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杨可新 寇洪莹)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2021年以来,海兴县继续落实整合试点政策,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需要,加大整合力度,统筹整合试点范围内资金29290万元,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和就业项目等。
支持产业发展。海兴县将产业发展作为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支持内容,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占比逐年提高。2021年至2023年安排涉农整合资金18208.4万元,以抓产业帮扶项目为重点,建立健全特色农业产业联农带农机制,重点依托奶牛养殖等特色产业,不断加快推进奶牛标准化养殖产业发展,带动村集体稳定增收,促进脱贫户稳定受益。
支持必要的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补短板。2021年至2023年安排整合资金10726.35万元,及时解决农村发展中供排水、村内道路、街道硬化和亮化等公益性基础设施短板弱项,提升乡村建设水平,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支持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脱贫人口就业增收。2021年至2023年安排整合资金355.25万元,主要用于海兴县监测对象和脱贫人口进行劳动力转移培训、农业实用技术、雨露计划和务工交通补贴。
加强资金统筹,为海兴县产业发展壮大、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促进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脱贫人口稳定就业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进一步推动了海兴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