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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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走团”不能 成了“乱走团”

士 锋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阳朔县的“暴走团”引发关注。有网友发布视频显示,在阳朔县十里画廊景区附近,惊现多个“暴走团”,这些人无视交通规则、抢占非机动车道,导致车辆无法正常通行。这样的新闻让人瞠目,健身当然是好事,但不能干扰他人,更不能违反法律法规。

近年来,暴走作为一种方便、经济且有益健康的运动方式,广受大众尤其是一些中老年朋友的欢迎。但不容忽视的是,由于一些“暴走团”存在组织较为松散、缺乏统一管理和规范等问题,因其引发的各种纠纷、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令人不胜其烦。比如,今年3月,辽宁一“暴走团”将探病男子拦在半路,竟然宣称“让病人先等着”;今年5月,河南郑州“暴走团”在路过儿童活动区时,踢开护栏继续前行;几年前还发生过“暴走团”抢占公路被撞,造成一死两伤的事件……

追求健康可以,但健身不是违法的理由,“暴走团”不能成了“乱走团”。法律更不能惯着这样的“暴走团”,应当依法予以整治。

首先要明确的是,道路是专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不是运动的场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对于“暴走团”的占道违法行为,相关组织者和参与者必须提高安全意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有关部门也应依法加大整治力度,及时纠正其违法行为。这样不仅是为了消除安全隐患,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也是为了保障包括“暴走团”成员在内的广大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同时,要坚持疏堵结合、多管齐下,努力在源头上解决“暴走团”各种乱象,让“暴走团”尽快走上健康发展之路。比如,有关部门可以规划更多公共活动场所,让“暴走团”有路可走;同时不妨参照马拉松管理规则,设置专线、专场等。这样一来,既可以利用和拓展相关资源,为“暴走团”提供合法的锻炼场所,满足他们的健康需求,又不损害公共利益。

无论用何种方法,规范“暴走团”的不良行为,需要有关管理部门的规范引导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让民众的健康需求和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相互促进、和谐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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