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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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制定《沧州市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书应用试点工作方案》

市本级和3个县级试点将推行“掌上亮证”

本报讯(杨昊文 邢卫民 鲁萍)日前,我市印发《关于开展全市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书应用试点工作方案》,按照“积极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在市本级和河间市、孟村回族自治县、运河区三个县级试点同步推进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书应用试点工作。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电子化,是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是创新机构编制管理、优化登记管理服务、规范法人证书使用的重要手段。事业单位到市行政审批局、市医疗保障局等相关部门办理业务时,可以出示法人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现行纸质法人证书并行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从而逐步实现业务办理从“网上办”到“掌上办”的再提升、法人证书由静态保管到随身携带的再升级。

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水平,我市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全力保障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书顺利推广应用。试点单位和地区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书核发,核准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后,核发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书。对已进行法人登记的事业单位,通过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书管理系统和事业单位登记APP,直接申领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书。加强电子证书应用支撑体系建设,强化电子证书管理,研究拟定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书管理办法,创新电子证书档案管理,规范电子档案归集、管理和利用。按照《关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问题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4]42号)要求,由相关部门根据需要确定电子证书应用场景,建立事业单位法人电子证书应用沟通协调机制,推进跨行业、跨部门互通互认互用。

《方案》要求,市县两级按照时间节点同步推进试点工作,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坚持“边开展试点、边总结经验、边完善功能”的原则,对电子证书在网络运行环境、应用场景调用、电子证书存储平台接入等方面取得成效进行总结,对试点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梳理汇总,确保10月底前完成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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