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根据《指导意见》,河北锚定九项重点任务、推出八项政策举措,以建设宜居韧性智慧城市为目标,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创造良好人居环境。
河北省城市更新促进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河北坚持把城市更新作为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的总抓手,大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取得了积极成效。《指导意见》作为河北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旨在建立工作机制、完善相关政策,解决难点堵点痛点问题,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指明路径。
锚定九项重点任务,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有了抓手
该负责人介绍,在城市体检基础上,2022年,河北重点在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和迁安市、黄骅市等7个县级城市启动城市更新工作。2023年,城市更新工作向32个设市城市重点推进,并逐步扩面到县城。
《指导意见》提出了更新改造既有建筑、改造城镇老旧小区和城中村、建设完整社区、打造活力街区等9项城市更新重点任务。
防止大拆大建,是城市更新的底线要求。河北将实施既有建筑更新改造。开展城市危旧住房摸底调查,因地制宜选择改造方式,分类施策实施更新改造。推进既有建筑适老化、适儿化改造和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建设全龄友好城市。
聚焦稳步开展完整社区建设,河北将通过补建、购置、置换、租赁、改造等方式,加快补齐既有社区服务设施短板。推动城市新建居住小区按标准配建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和便民商业服务设施等。(下转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