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日报讯 近日,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维护财经纪律和市场经济秩序,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依法监督、分类施策、协同联动,到2025年,构建起分工明确、责任明晰的财会监督体系,基本建立起横向协同、纵向联动、贯通协调的工作机制,财会监督制度更加健全,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成果运用更加充分,队伍素质明显提升,财会监督作用更加凸显,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二、健全财会监督责任体系
(一)加强党对财会监督工作的领导。全省各级党委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时听取财会监督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财会监督工作,把党的领导贯穿财会监督全过程各方面。
(二)依法履行财会监督主责。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牵头组织对本级财政、财务、会计管理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监督。监督预算管理有关工作,规范预算收入和支出管理,严格预算编制和执行,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监督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实施情况,对本级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政府采购制度落实情况,依法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下转第八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