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4日
第05版:05

增强“获得感” 营商环境的“加减法”

本报记者 吕 坤

加信用、减证明,加信息、减距离,加智慧、减手续……

营商环境既是生产力也是竞争力。优化营商环境,是一场深刻的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是一项基础性、系统性工程。近年来,我市围绕制约企业发展、项目建设的痛点,不断出硬招、亮实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19个跨区域通办网点实现“通办”

在设在沧州银行内的河北政务服务智能终端打印营业执照,并就近在银行业务窗口办理开户业务,免去了去当地政务服务大厅办事折返的时间,这让人们的满足感进一步增强了。

目前,青县行政审批局在当地政务服务中心等多地启用了河北省政务服务智能终端设备,办事群众可就近办理企业登记等事项,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通过信息化赋能、智慧化建设,实现政务服务和金融服务双向延伸,缩短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企业群众间的距离,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政务+金融+民生”服务,实现便民服务零距离。

近年来,我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对市场能够有效调节的审批事项一律取消,出台一批针对性强、力度更大的政策举措,有效激发了经营主体创新创业活力。

在全市范围内首批设置19个跨区域通办网点,实现企业登记注册全网通办。全市行政审批系统创新线上+线下服务方式,通过跨区域数据交互等技术,建立起“异地受理、属地审批、就近取证”的服务新模式,实现了企业登记注册在市域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满足企业就近、高效、便利的办事需求,为企业节约了时间和资金成本。

供应商资格“信用+”

投标供应商仅需提供一份信用承诺函,便可省去营业执照等多项证明材料,降低门槛“减证明”;供应商需对资格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进一步提高了政府采购供应商的信用意识、责任意识。

实行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成为我市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我市坚持营商环境营造与政府采购管理并重,在落实政策、关注重点、靶向提升上持续发力,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对于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及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切实保障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一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对于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对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提高到40%,进一步增强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

同时,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双盲”评审已于9月10日成功运行,有效促进了政府采购评标过程的公平公正,推动了营商环境透明化。

此外,今年4月在全市范围内取消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已有近千个政府采购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惠及投标供应商3000余家,大大降低了投标商的投标成本,营造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助力了中小企业发展。

责任清单+备忘录 厘清职责边界

组织审批部门和监管部门编制公开审管衔接责任清单,对已划转行政审批局的176项行政审批事项逐项明确审批责任、监管责任和具体监管部门,行政审批部门对审批的行为、过程和结果负责;行政监管部门通过“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管”等方式加强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同时,组织审批部门和监管部门签订了审管衔接备忘录,逐项明确了审批监管联络员、信息推送要点、信息互通方式及互通时限等内容,进一步厘清审批监管职责边界,确保审管无缝衔接。

以往,审批与监管职能由同一个部门行使。今年5月,我市被确立为省级审管衔接改革试点。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后,审批权力重新配置,审批与监管分别由不同部门负责,即“审管分离”。

以此为契机,我市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扎实推动审批监管有效衔接,着力健全完善审批监管权责边界清晰、信息互推共享、业务协同顺畅的无缝衔接联动机制,不断提升审管衔接质效。

市行政审批局和21个监管部门分别签订了审管衔接备忘录,逐项明确了审批监管联络员、信息推送要点、信息互通方式及互通时限等内容。自签订审管衔接备忘录以来,市有关部门已相互推送审批监管信息677次,建立起了畅通简洁的审管联动沟通渠道。通过持续加强审批监管衔接联动,一方面推动审批监管部门不断夯实业务精准度,优化提升审批监管效能,更好服务企业群众;一方面保障审批监管部门及时获取行政相对人的审批监管信息,避免出现“审批监管真空”,有效减少了实际工作中各类隐患和问题的发生。

2023-11-14 本报记者 吕 坤 1 1 沧州日报 content_108976.html 1 增强“获得感” 营商环境的“加减法”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