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晓卉 通讯员王金朵)加强校舍改造,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帮扶结对,支持学校恢复提升;关心关爱,做好资助救助保障……近来,市教育局持续做好灾区学校恢复建设,不断巩固提升办学条件,有力保障了灾区学校修复提升取得良好成效。
市委十届八次全会提出,要把握省委对一年以来工作总结,坚定信心决心,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把握对灾后恢复重建的要求,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水平;把握对做好群众工作的要求,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把握对加快高质量发展的具体部署,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在沧州更加可视可感可行。“全市教育系统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十届八次全会部署要求,全力推进人民满意的教育强市建设。”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吕荣锋表示。
今年夏天,全市共有35所学校因台风、强降雨、行洪、滞洪受损,损失的主要设施为围墙、厕所、护坡、活动场地和屋顶等。为加快推进受灾学校修复建设进度,市教育局指导相关县按照“三个确保”(即确保秋季按时开学,确保学生不因灾失学,确保校园和师生安全)的原则,抓紧开展恢复修缮工作。组织驻县督导组和包联督导组,围绕受灾学校恢复提升等重点工作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受灾地区学校修复建设平稳、顺利、高质量开展,实现了全市学校如期正常开学、孩子们安全顺利上学。
加强改造,提升防灾减灾能力。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指导受灾县结合地方本级经费,加强学校维修改造,在资金使用上严格程序、严把质量,确保学校基础设施、办学条件得到有效修复和提升。截至目前,已成功申请两批上级专项资金,支持了33个维修改造项目。开展全市教育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督导检查,压实属地责任,突出网格化管理,对全市学校逐一逐项进行排查,发现问题隐患已全部立行立改。
帮扶结对,支持学校恢复提升。组织6所市直属学校与受灾县受洪涝灾害较重的学校一对一进行帮扶,协助受灾学校完成恢复重建任务,帮助学校对教学生活设施修复补充,确保受灾学校基础设施尽快恢复,教育教学质量得到提升。
关心关爱,做好资助救助保障。开展秋季新学期控辍保学动态监测,重点关注困难家庭学生、留守儿童、涉灾家庭等重点群体,确保不出现一例失学辍学学生。对受灾乡镇师生开展教育引导和心理疏导,对贫困家庭学生受灾情况全面排查,增加资助指标100个,确保落实资助政策。特别是在冬季到来前,对受灾学校取暖情况开展全面排查,确保师生温暖安全清洁过冬。
市教育局坚持在大局下思考和行动,积极引进京津优质教育资源,与北京教育学会和天津河西区教育局开展深度合作。下一步,全市教育系统将坚持把高质量发展作为生命线,继续深入推进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大力实施中小学“两操一课一作业”、幼儿园“123”阳光体育工程,全力推动沧州教育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沿海经济强市贡献教育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