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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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家单位成全市首批 语言文字推广基地

本报讯(通讯员高健 崔丽平 记者邢程)经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市教育局审核推荐,近日,市第二中学等10家单位被评为全市首批语言文字推广基地。

我市首批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的遴选建设工作,是推进新时代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选拔具有代表性的单位,发挥其在语言文字研究、教育、推广等方面的优势,推动语言文字事业的发展。

近日,经专家评审、实地考察、综合评议、现场答辩、网上公示等程序,最终确定了沧州市第二中学、沧州市解放路小学、海兴县滨海小学、青县第三实验小学、河间市职业教育中心、沧县姚官屯镇吉庆学校、沧州市全民阅读促进会、沧州市临海路小学、青县清州镇成立小学、石油分局采一小学10家特色鲜明、管理规范、示范性强的单位为沧州市首批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入选的这些单位在语言文字研究、教育等方面都具备较高的水平和影响力。

据了解,对入选全市首批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的10家单位,我市将加大扶持力度,鼓励相关单位继续创新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积极拓展社会服务,深入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功工程,加快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助力我市语言文字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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