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1月04日
第08版:08

我省将建10个左右省级创新联合体

(上接第一版)

为避免创新联合体“联而不合”,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各成员单位需签订组建协议,建立责任清晰、权利透明、利益分享的协作机制,明确拟攻关的重大课题和各方任务分工、权利义务等,确保成员之间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充分发挥“有效市场”作用的同时,“有为政府”也不缺位。工作指引明确了创新联合体的组建条件,要求在发起单位的指导下,牵头单位会同相关成员单位共同编制创新联合体建设方案,提出创新联合体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组织架构、运行机制、进度安排等。

“我们着力加强顶层设计,健全运行机制,协助创新联合体明确攻关任务、保障各主体利益共享。”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在支持政策方面,省科技厅将探索科技项目组织新模式,对部分重点攻关项目给予长期稳定支持。组织“揭榜挂帅”等方式协助引进省内外高水平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创新力量协同攻关,对企业支出的研发费用按规定给予补助经费支持。通过政府相关人才科技项目,支持创新联合体成员单位引进高水平科技人才,通过科技特派团、科技特派员选派,支持有需要的企业柔性引才。此外,加强与发改、工信、财政、金融等部门协调,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在技术研发、产业发展、资金补贴、金融服务等方面研究制定支持创新联合体发展的政策举措。

据悉,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省科技厅将会同京津两地科技部门,积极引导京津地区的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等参与我省创新联合体建设,共同培育一批京津冀协同创新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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