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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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邮政管理局

“无着快件”保管至少一年 严禁私自倒卖

本报讯(记者王汝汀)日前,市邮政管理局开展“无着快件”处理专项行动,督促快递企业规范处理长期搁置的快递包裹,坚决杜绝私自倒卖行为。

无着快件,是指无法投递且无法退回寄件人、无法投递且寄件人声明放弃、无法投递且保管期满仍无人领取的快递。由于运单破损、信息错误、买卖双方纠纷等原因,这些快递长期搁置在快递网点,成了无人认领的“失物”。“虽然找不到快递主人,但这些快递仍然涉及用户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市邮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快递企业应该按照规定对“无着快件”进行登记,并安排专门场地进行保管,保管期限自登记之日起不少于一年。保管期内,如果用户出具相关证明进行查询并核实,企业应当予以投递或退回。超出保管期的快递,平挂信件一律销毁,其他快递交给相关职能部门收购,价款上交国库。

市邮政管理局将督促各快递企业做好自检工作,自查是否存在无着快件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人员管控不严的风险,积极健全管理机制;组织工作人员分赴一线,实地检查企业无着邮件存放场所,对无着快件的入库记录、保管时限、销毁数量等进行核查;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系,收集可疑线索,追根溯源,为快递行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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