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5日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
郑秀芹(女)的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二、任命:
李宏伟为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郭文辉为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张 玲(女)为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三、决定免去:
刘俊义的沧州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四、决定任命:
段 勇为沧州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胡学锋为沧州市数据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