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08日
第3R版:

谨慎开车门 杜绝“开门杀”

近日,有媒体报道江西一名电动自行车车主因遇司机“开门杀”,抢救279天仍去世的消息,“开门杀”再一次引发社会关注。

所谓“开门杀”,就是司机或乘客下车时没有观察清楚车后方的情况,贸然打开车门下车。这个动作看似简单,却往往容易酿成“大悲剧”。

事实上,现行法规对“开门杀”已制定出相应的防范措施。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但现实中“开门杀”却屡“刹”不止,说到底,还是一些人心存侥幸,觉得自己“开门下车”也就是“一眨眼的工夫”,不会恰好有人经过。然而,不幸往往源自侥幸,一次轻率地开车门,极易导致对路人身体的伤害,甚至危及生命。无论对受害者及其家人,还是对肇事者而言,这都是“不能承受之重”。

俗话说,教育千遍,不如严惩一次。对于屡屡出现的“开门杀”,必须依法惩处。司法机关要动真格,用法律严惩违法者,并定期向全社会公布典型案件,以案说法,让更多人知晓“开门杀”的现实危害性,全面提升法律震慑力,进一步增强驾驶员自觉遵守各项交通法规的主观能动性。同时,骑车人和行人也要提升安全防范意识,行经路旁停放的车辆时,有意识地慢行或保持距离,防范车门突然打开。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希望每一位交通参与者都能从事故中吸取教训,在开关车门这个小动作上保持“警钟长鸣”。只有这样,我们才能防止此类悲剧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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