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智力 通讯员韩希林)近日,新华区、运河区、沧县人民法院联合开展失信主体清退专项行动,三地172家失信主体退出失信“黑榜”,发挥了信用在市场经济中的基础作用。
行动开展之前,三地法院进行案件清理,分重点列明类型。通过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排查,区分为破产、超过失信惩戒期、拒不纠正失信行为等类别,确定退出、帮扶和惩戒3类清单,进行分类处置,对严重失信主体依法采取屏蔽、惩戒等措施,做到退出一批、帮扶一批、惩戒一批。
同时,综合考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主体所涉情形,运用集中下线、信用修复、信用警示和约谈等措施,推动失信被执行人“应退出、尽退出”。
此外,三地法院将防治工作前移,降低严重失信主体增量。精准核查被执行人,督促其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避免其失信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同时,对接各职能部门,建立健全上下联动、部门互动的长效机制。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协助企业开展消防、应急、生态环保等问题整治。对失信行为特别是高频失信行为企业,主动提醒信用修复,实施信用分类分级监管,积极给予转化引导,严防一般失信发展为严重失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