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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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沧州市第十二届委员会 增设环境资源界别的决定

(2024年10月15日政协沧州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政协沧州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在现有25个界别基础上增设环境资源界别。

界别委员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辉光 毛 娜(女) 刘晓燕(女) 李 强 李东旭

李春岭 李洪军 宋洪涛 张 波 张 唯(女)

陈亚青(女) 赵重阳 贾荫丰 康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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