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5日政协沧州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政协沧州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在现有25个界别基础上增设环境资源界别。
界别委员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辉光 毛 娜(女) 刘晓燕(女) 李 强 李东旭
李春岭 李洪军 宋洪涛 张 波 张 唯(女)
陈亚青(女) 赵重阳 贾荫丰 康 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