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佳芳)11月12日晚,市民刘振东和董艳平在沧州市区黄河路花园大桥附近散步时,遇到一名16岁女孩跳河轻生。面对紧急情况,他们迅速采取行动,成功救助了女孩。
11月12日20时左右,刘振东和董艳平沿着河边散步,行至花园大桥附近时,注意到桥下有一个女孩。“当时她坐在河边,低着头,一直抹眼泪。”董艳平说,当时这个孩子的状态很不正常。二人和女孩聊天得知,原来是女孩和朋友发生了矛盾。他们耐心安慰女孩,待女孩心情平复后,便想送她回到居住地。令刘振东和董艳平没想到的是,女孩趁他们没注意,跑到桥下,跳进了河里。
来不及多想,刘振东赶紧跳入河里救人。董艳平在岸边不断大声呼救,并拨打报警电话。最终,刘振东使出浑身力气,把女孩拉上岸。
第二天,女孩的父母上门感谢刘振东、董艳平,二人表示“只是做了应该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