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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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12月28日截止

市医保局提醒:未缴费居民请尽快缴费

本报讯(记者韩学敏)昨天,记者从沧州市医疗保障局获悉,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将于今年12月28日结束,还没有缴费的城乡居民请尽快缴费。新生儿不受集中参保期限制,需要在出生90天内由监护人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缴费。

居民缴纳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670元。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脱贫人口、纳入监测范围的易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员(一、二级残疾)等特殊人员的个人缴费部分实行分类参保资助。

参保人员可以通过“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河北税务APP、“河北社保云缴费”支付宝小程序、云闪付APP等进行网上自助缴费,也可以携带相关证件到指定的银行窗口或税务大厅缴费。

根据有关政策,从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激励,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所在统筹地区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1个月的等待期。对断保人员再参保的,每断保1年降低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累计降幅总额不超过所在统筹地区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

市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提醒,集中参保期过后,再参保缴费的人员将受到待遇等待期限制。还未缴费的居民,需抓紧时间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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