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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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学笃行新修改《统计法》奋力开创依法治统新局面

国家统计局沧州调查队党组书记、队长 种计栓

《统计法》是统计工作的基本法。2024年9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本次修改聚焦加强党的领导、强化统计监督、提高统计科学性、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等推动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更有针对性和更具可操作性的规定。国家统计局沧州调查队将乘着《统计法》修改的东风,深学笃行,夯实统计法治责任,为推动沧州国家调查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扛牢政治责任,坚决履行职责使命

国家调查队要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和国家队意识,切实领会新修改统计法将“统计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写入总则的深刻内涵。沧州调查队党组将深入贯彻执行新修改《统计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统计调查工作的重中之重。自新修改《统计法》颁布以来,多次召开党组会,积极研究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与党建业务融合路径,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将贯彻执行新修改《统计法》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全力以赴扛起依法治统责任。

二、抓好学法懂法,不断夯实法治根基

统计部门作为统计工作的核心力量,应着力抓好统计人员关于新修改《统计法》的学习培训,通过分类分级,多维度开展学习,形成全方位、立体化学习局面,不断提高法治知识储备和素养,教育引导统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恪守职业操守。一是头雁领飞带头学。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党组会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坚持领导干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二是干部职工日常学。依托支部学习、青年小组理论学习和专题会议等多种方式开展党员干部对新修改《统计法》的学习,提升法治思维。三是执法骨干深入学。组织持有统计执法证人员集中学习,围绕《统计法》新旧内容对比,逐条逐句认真研读,掌握核心要义,开展研讨交流,力求学深学透。

三、注重宣传解读,着力提升普法实效

知法是守法的前提,国家调查队要发挥“轻骑兵”的优势,灵活快速向全社会开展新修改《统计法》系列宣传活动。一要提升新修改《统计法》的“引领力度”。强化与地方政府部门联系,主动汇报新修改《统计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要求,积极推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干部新修改《统计法》的学习教育。二要强化新修改《统计法》的“影响深度”。推进“嵌入式”普法,通过“普法+”模式,利用主题党日、志愿服务、业务培训、督导检查、访户访企、统计执法等时机,推动普法宣传深入统计调查工作全过程。三要扩展新修改《统计法》的“传播广度”。将新修改《统计法》作为统计开放日、“12.4”“12.8”等重要节点的核心宣传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宣传活动,在主流媒体发表署名文章,积极营造《统计法》实施的良好社会环境。

四、强化监督职能,持续护航数据质量

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沧州调查队始终坚持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为工作的根本点,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护航统计源头数据质量。一要切实用好统计执法“监督利刃”。在对调查对象“双随机”抽查和县级统计机构执法检查中深入践行新修改《统计法》,创新执法检查方式,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统计执法检查的震慑作用,确保源头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二要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统计监督与党建、纪检、人事、制度、财务等监督贯通协同,打通内部监督贯通协同高速通道。持续推进统计监督与纪检监督、组织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财政监督等贯通协同,深化与市纪委监委、市审计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市财政局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监督体系,共同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

初心如磐担使命,奋楫笃行启新程。我们要始终心怀“国之大者”,大力弘扬“为民调查、崇法为实”的国家队精神,深入思考、科学谋划,努力开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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