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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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24年12月16日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月19日(星期日)至1月21日(星期二)召开,正式会期2天半。建议会议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沧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沧州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沧州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5年市本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决定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

八、选举事项

九、其他事项

(一)对沧州市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二)投票表决沧州市2025年民生实事项目

会议召开时间如有调整,授权沧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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