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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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市物业管理协会

发布物业服务消费与行业自律警示

本报讯(记者胡学敏)近日,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沧州市物业管理协会联合发布物业服务消费与行业自律警示,规范行业秩序,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根据相关内容,普通住宅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在收费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及我市相关规定执行政府指导价。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应明确服务内容与标准,重视合同签订和履约。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打折、赠送礼品等手段对同一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的收费标准。

同时,物业服务消费与行业自律警示明确,根据我市有关规定,物业服务费、电梯使用费、供水二次加压费用按月或按季度收取,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具体收费时限由双方约定。预收超过一年期物业费的行为违反了我市相关规定,不利于行业健康发展。

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沧州市物业管理协会提醒广大业主,应当理性对待物业服务企业的促销行为,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若发现物业服务企业存在违规行为,可及时向市住建部门、市物业管理协会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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