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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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沧州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5年1月20日沧州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李宏伟

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沧州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5年沧州市市级和全市政府预算草案。财政经济委员会在会前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审查意见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执行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解放思想、奋发进取,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狠抓预算执行管理,着力加强“三保”和重点领域保障,扎实推进财政改革,有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有力促进了经济回升向好,各级财政运行保持平稳。同时也要看到,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收入质量有待提高,可用财力紧张,刚性支出不断增加,财政收支紧平衡;部分地区“三保”压力加大,对上级政府转移支付依赖程度增强;预算绩效管理仍待完善,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全市专项债偿债压力较大,个别地区政府债务风险偏高,偿债负担较重。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5年预算安排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全会部署和市委全会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安排增长2.5%的目标,综合考虑了经济形势、收入结构和增减收等因素,兼顾了需求和可行性。支出预算围绕2025年经济工作总体要求、政策取向和重点任务作出安排,做到了有保有压、突出重点、强化保障,预算草案编制符合预算法规定,总体可行。建议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沧州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沧州市2025年市级政府预算草案。

财政经济委员会同时建议,做好2025年财政预算工作,要高效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千方百计抓好预算收入,培育优质税源,依法加强税收征管,规范非税收入,盘活国有资产,优化收入结构,提高收入质量。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争取更多政策、资金、试点落到沧州。加强政府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储备和申报,完善项目建设和运营全周期、全过程监督管理机制,提升债券资金使用效益。要持续优化财政管理,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尽快将各项财政资金下达、拨付到项目上,推动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要落实好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要切实将“三保”摆在财政工作最优先位置,预算执行期间集中库款予以优先保障,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要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健全地方政府依法适度举债机制,规范政府债券申报和使用,防止债券资金用于无收益项目,科学做好到期债务偿还。完善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长效机制,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严堵违法违规举债融资的“后门”,防止一边化债一边新增,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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