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韩学敏)昨天,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将于12月25日结束。集中征缴期过后,除新生儿和特殊人群外,将不再受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
具有我市城乡户籍或取得居住证、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居民,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都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21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8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50元。
2021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纳期为10月10日至12月25日。外出务工春节返乡的农民工缴费可以延长至2021年2月25日;新生儿可随时办理参保缴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五保供养对象、低保对象和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资助,个人不需要缴费。
参保人员可以通过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河北税务APP、电子税务局、云闪付APP、中国移动APP、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城市服务、“冀时办”手机APP进行网上自助缴费,也可以携带相关证件到指定的银行窗口和税务大厅缴费。首次参保的居民,须持户口簿、身份证或居住证,先到户籍(居住地)所在社区(乡镇)社保所或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医保部门将新增人员信息传递给税务部门后,参保人再进行缴费。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提醒,除新生儿和特殊人群外,其他人应在集中缴纳期内参保缴费。还未缴费的居民,需要抓紧时间缴费,以免影响了明年的医保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