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要深化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到驻地“双报到”活动,确保各项防控措施点对点、人到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筑牢疫情防控“防护网”。
通知要求,要组织开展“亮身份、上一线、当先锋”活动,带头响应防控举措,积极承担党组织分配任务;带头学习疫情防控知识,积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开展志愿服务,教育引导群众自觉接受核酸检测;带头科学宣传疫情防护常识,教育引导群众善于辨别核实各类信息,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带头推进移风易俗,大力倡导婚丧嫁娶活动一切从简,避免扎堆聚集和聚餐。
通知强调,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严格落实好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党政“一把手”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靠前指挥、亲自部署,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各级党组织要及时从日常管理转入应急管理,以战时状态投入工作,严格属地管理,严明政治责任,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特别是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要靠前指挥、推动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要担当尽责、冲锋在前,坚持严防死守。要严格执行值班值守、紧急信息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联防联控机制。要注重挖掘宣传在疫情防控中的先进典型,注重在疫情防控中考察识别干部,把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中的表现作为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要加强督促检查,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干部,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