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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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两单位成 “全国红十字模范”

本报讯(记者杨静然 李佳芳)近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印发《关于表彰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的决定》,表彰了首批“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我市新华区南大街街道志强路社区、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团委上榜。

志强路社区于2018年成立红十字会,专门设立了红十字服务窗口,配备了红十字活动室、救护培训大厅等硬件设施,通过“每周一访”活动,对辖区散居孤儿、孤寡老人、重度残疾、重大疾病、独居大病老人进行了摸底登记,分类造册,结对帮扶,定期电话联系上门走访。志强路社区还成立了由红十字会会员、志愿者、红马甲宣讲队为主体的理论宣讲队,传播社会正能量,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如今,已发展辖区红十字会志愿者180余人,成立了58人的应急救援分队,无偿献血40余人次、捐献造血干细胞采样8人。

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大力支持红十字志愿服务队的发展,特别设立了专项活动经费。学校积极揽招红十字志愿者,培养红十字青年骨干,除每周四下午开展清扫校园卫生、清除小广告等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外,还组织了近30场大型校内、校外红十字活动,并在河北省红十字会“博爱燕赵,火热青春”项目活动中,荣获2018、2019年红十字会最佳组织奖一等奖。此外,学校还成立了红十字应急救护队伍,制订了应急救护培训计划,并按照相关计划进行应急救护培训。

据了解,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授予了95个城乡社区、97所学校、100个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58个企事业单位和18个冠名红十字医疗机构“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称号。河北省共有4个城乡社区、3所学校、3个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2个企事业单位获得这个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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