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现将沧州市政法队伍顽瘴痼疾整治有关内容向社会公布,请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监督。
一、投诉举报具体内容
1.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2.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3.违规参股借贷;
4.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5.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6.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
二、受理群众举报方式
省第八指导组进驻沧州期间受理群众举报问题线索渠道:
1.举报受理电话:0317-5505730;
2.受理时间:每天8:00—18:00,受理信电截止日期为6月15日;
3.举报受理专用邮政信箱:沧州市邮政信箱A350信箱,邮编:061001;
4.受理范围:主要受理反映我市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问题的来信来电。
沧州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