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刘培培)“非常感谢市纪委办案组工作人员,正是你们的辛苦付出和强力督办,解决了我多年反映的问题,让我的利益得到维护,我对调查结果很满意,保证不再上访。”日前肃宁县某村村民魏某某向市纪委监委第五监督室负责人连连道谢。
据了解,魏某某之所以能够息诉罢访,实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得益于市纪委监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是中国特色的政治监督工作”的部署要求,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创新工作机制、优化流程再造,切实把做好群众工作贯穿信访问题线索处置全过程,着力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
创新包联机制,探索出台《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办法》,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定期到市群众工作中心接访,并针对群众多次反映的检举控告亲自包联,带案到包联县(市、区)开展下访。包联监督室下沉一线,市县乡村四级协调联动,联合相关部门通力合作,通过领导包案、一线下访等方式,找准症结、靶向施治,力促息诉罢访,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构建闭环运行机制,把检举控告处置过程中总结的典型经验做法固化为一批制度性成果,以高质量的问题线索处置,回应群众关切。围绕检举控告受理、处置、办理、督办等过程,制定出台了《检举控告处理程序及审批权限工作规定(试行)》《关于规范处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的暂行办法》,运用“一图八表”对检举控告办理全流程进行规范。在依规依纪依法办理群众信访举报的同时,扎实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出台《关于推动问题线索处置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从信访举报接收、线索管理研判、谈话函询、案件初核、立案审查调查、追责问责、审理等方面入手建立全链条高质量制度体系。认真执行《河北省纪检监察机关实名检举控告办理结果反馈工作办法》,对实名举报坚持谁承办谁反馈,并实行常态化跟踪督办。
探索完善澄清正名机制,出台《关于容错纠错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澄清和保护党员干部的办法(试行)》,打出容错纠错、澄清正名、打击诬告陷害的“组合拳”,从制度层面建立预防和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严防别有用心之人为实现个人目的编造谣言、诬告陷害,充分释放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行为的强烈信号。让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持续发挥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正向激励效应,切实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据统计,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累计接访24批次、28人次。今年1至4月份重复检举控告同比下降29.2%,群众满意度得到有效提升,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今后,我们将继续创新举措、完善机制,切实把群众关心关注的切身利益和诉求从‘纸面上’落到‘心坎儿上’。”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