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命:
郑秀芹为沧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二、决定免去:
王玉印的沧州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三、决定任命:
刘俊义为沧州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桑金歌为沧州市科技局局长。
四、免去:
律庆堂的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庞 雪的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董晓玲的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闫 明的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赵振军的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孙传栋的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袁宁宁的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五、任命:
单 玲为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张广龙为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张本刚为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于 靖为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孟祥环为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刘耀东为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刘金铎为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李国庆为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郭志江为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姜天力为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六、批准任命:
李文颖为任丘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吴梦书为河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建胜为泊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金生为黄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闫 明为肃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庞 雪为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袁宁宁为吴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赵振军为东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孙传栋为南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董晓玲为青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石培德为沧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宝利为孟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兴国为盐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孙云鹏为海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金瓯为运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治峰为新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