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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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骑共享单车出行必须戴上安全头盔。”连日来,市公安交警二大队对骑共享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行为,加大查纠劝导力度。“铁骑交警”在巡逻执勤中对一些市民骑共享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进行了教育劝导和集中治理,并通过“五选一”进行处理,增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的安全意识。

孙明山 鲁 萍 摄

2021-11-05 1 1 沧州日报 content_40068.html 1 图片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