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9日
第03版:03

市区个别小区:

市民公约和居民公约 被遮挡

本报讯(记者李佳芳)按照创建文明城市的要求,居民小区显著位置要有市民公约和社区居民公约,倡导邻里和睦、守望相助。近日,记者走访了市区多个居民小区发现,大多数居民小区同时设置了醒目美观的沧州市民公约、社区居民公约。但个别居民小区的沧州市民公约、社区居民公约部分被遮挡,影响其发挥宣传引导作用。

运河区一中前小区13号楼附近的广场上,立着“北门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栏”,宣传栏图文并茂地介绍着沧州市民公约、沧州市民文明提醒和社区居民公约。然而,在宣传栏正前面有两个大垃圾箱,其中一个垃圾箱的箱体挡住了沧州市民公约的大部分内容。一位居民来这儿倒垃圾后没有盖上盖子,导致这个垃圾箱又把部分沧州市民公约的内容挡上了。

在新华区道东物业小区,一面黄色的墙上张贴着居民文明公约。不过,墙的上方垂下好多干枯的树枝,挡在社区居民公约前,给居民阅读增加了困难。

在新华区晨曦花园小区,19号楼外的墙上悬挂着“精神文明创建专栏”,上面写有沧州市民公约,但是它前面正好有一个白色的监控杆。从正面看,这个公约中间部分的内容都被挡住了。

另外,新华区建行宿舍南楼和运河区港务小区只设置有社区居民公约,运河区明珠小区只设置有沧州市民公约。不仅如此,明珠小区的沧州市民公约没有设置在门口等显著位置,而是在往里走几百米的某个单元门口的墙上,简单张贴着一个小海报。

沧州市民公约和社区居民公约是我市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帮助居民树立文明从自己讲起、从身边做起的良好理念。对于个别居民小区里沧州市民公约和社区居民公约设置不合规、被遮挡的问题,希望引起相关部门和单位的重视,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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