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
意见还提出,对于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以及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在按照现有规定实行重点监管的同时,要统筹行业风险防控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强化业务协同。
为实现对企业信用风险的监测预警,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探索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的综合运用,在办理相关业务时,注重参考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同时,加强与企业沟通,适时进行风险提醒,引导企业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依法诚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