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3月31日
第02版:02

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 转办第七批群众信访举报件

3月30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七批群众信访举报6件,无重点关注案件。

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青县1件、河间市1件、海兴县1件、任丘市1件、献县1件、孟村回族自治县1件。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大气类2件、水类2件、土壤类1件、其他污染类1件。

上述信访举报件当日全部交办各县(市、区),信访举报件的办理、整改和处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截至3月30日,累计向我市转办信访件27件,涉及河间市5件、黄骅市3件、任丘市3件、肃宁县2件、东光县2件、海兴县2件、孟村回族自治县2件、新华区1件、献县1件、盐山县1件、渤海新区1件、吴桥县1件、沧县1件、泊头市1件、青县1件。其中,重点关注案件8件,涉及东光县2件、孟村回族自治县1件、吴桥县1件、泊头市1件、河间市1件、任丘市1件、黄骅市1件。

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进驻河北期间(3月23日-4月23日),设专门值班电话:(0311)87808205,受理时间为每天8:00-20:00。设专门邮政信箱:河北省石家庄市A726号邮政信箱,邮编:050200,接受公众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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