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4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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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十五批群众信访举报件

4月7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十五批群众信访举报8件,其中重点关注案件2件。

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河间市2件、沧县1件、南皮县1件、孟村回族自治县1件、盐山县1件、泊头市1件、市辖区1件,其中3件同步转办市直部门。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大气类2件、水类3件、土壤类1件、其他污染类2件。

上述信访举报件当日全部交办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信访举报件的办理、整改和处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截至4月7日,累计向我市转办信访件77件,涉及河间市14件、献县7件、泊头市7件、沧县7件、任丘市6件、盐山县5件、青县4件、黄骅市4件、肃宁县4件、孟村回族自治县4件、东光县3件、海兴县2件、渤海新区2件、吴桥县2件、新华区2件、南皮县2件、运河区1件、市辖区1件。其中,重点关注案件20件,涉及任丘市3件、盐山县3件、东光县2件、黄骅市2件、孟村回族自治县2件、泊头市2件、吴桥县1件、河间市1件、沧县1件、青县1件、献县1件、肃宁县1件。

目前,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的第四批群众信访举报件已办结2件。第四批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办理情况已在市政府网站和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公开,详情请登录网站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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