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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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向我市转办第十九批群众信访举报件

4月11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十九批群众信访举报11件,其中重点关注案件2件。

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泊头市5件、任丘市1件、河间市1件、盐山县1件、沧县1件、南皮县1件、献县1件,其中4件同步转办市直部门。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大气类4件、水类4件、土壤类2件、其他污染类1件。

上述信访举报件当日全部交办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信访举报件的办理、整改和处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截至4月11日,累计向我市转办信访件111件,涉及河间市16件、泊头市13件、青县11件、沧县10件、献县9件、任丘市8件、盐山县7件、肃宁县5件、黄骅市5件、东光县5件、孟村回族自治县4件、海兴县4件、南皮县4件、渤海新区2件、吴桥县2件、新华区2件、运河区2件、市辖区2件。其中,重点关注案件25件,涉及任丘市4件、泊头市4件、盐山县3件、沧县3件、东光县2件、黄骅市2件、孟村回族自治县2件、吴桥县1件、河间市1件、青县1件、献县1件、肃宁县1件。

目前,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的第八批群众信访举报件已办结6件。第八批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办理情况已在市政府网站和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公开,详情请登录网站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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