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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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二十一批群众信访举报件

4月13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二十一批群众信访举报5件。无重点关注案。

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青县2件、河间市1件、献县1件、盐山县1件,其中3件同步转办市直部门。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生态类2件、大气类1件、水类1件、土壤类1件。

上述信访举报件当日全部交办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信访举报件的办理、整改和处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截至4月13日,累计向我市转办信访件125件,涉及河间市20件、青县15件、泊头市14件、献县11件、沧县10件、任丘市8件、盐山县8件、黄骅市6件、肃宁县5件、东光县5件、孟村回族自治县4件、海兴县4件、南皮县4件、运河区3件、渤海新区2件、吴桥县2件、新华区2件、市辖区2件。其中,重点关注案件26件,涉及任丘市4件、泊头市4件、盐山县3件、沧县3件、东光县2件、黄骅市2件、孟村回族自治县2件、河间市2件、吴桥县1件、青县1件、献县1件、肃宁县1件。

目前,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的第十批2件群众信访举报件,阶段性办结2件。第十批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办理情况已在市政府网站和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公开,详情请登录网站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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