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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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不文明养犬“顽疾”

我市4个月 处罚1208位违规养犬人

本报讯(记者郭玉培)日前,运河区幞园新村小区一居民在小区内遛狗不束犬链,被公园派出所巡查民警发现,民警依照《沧州市养犬管理办法》给予其警告并处50元罚款。截至目前,市公安局先后组织开展集中清查17次,查处各类违规养犬案件1208起,行政处罚1208人。

“遛狗不拴绳有很大的安全隐患,很容易吓到甚至伤害到过往群众,但很多养狗群众并不在意,因违规养犬被行政处罚的市民屡见不鲜。”市公安局治巡支队相关负责人说,按照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部署要求,今年以来,市公安局深入落实《沧州市养犬管理办法》规定的各项工作措施,组织“四区一县”公安机关针对群众投诉较为突出的地区和涉犬警情高发的重点区域,问题突出的小区、集贸市场、广场等开展集中整治,重点整治携犬出户不束犬链、携带导盲犬以外的犬只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等违法养犬行为。

同时,市公安局积极推动我市流浪犬收容救助站投入运行,破解了流浪犬无法有效管控的难题;紧盯110报警平台、12345涉犬举报等数据,分析涉犬诉求;协调农业农村部门将30家宠物医院(诊所)打造成“一站式”养犬免疫登记综合服务场所;依托主城区20个警务站持续面向沿街群众广播宣传,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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