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6月15日
第02版:02

“慎罚款”不等于“不罚款”

王汝汀

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实施“慎罚款”执法。根据通知,在城管执法过程中,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今年二三季度,对沿街商户、流动商贩等市场主体占道经营、摆摊设点等行为,主要采取告知、提醒、帮扶方式,除恶意违法情况外一律不得采取罚款方式处理。“慎罚款”彰显执法温度,希望暖心政策呵护下的小商小贩,能够以更加规范有序的经营,主动维护城市文明。

小商小贩经营不易,尤其在受疫情影响的特殊时期,为他们提供更加宽松的经营环境,可谓贴心之举。有些商贩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并非有意而为之,对于类似的情况与其一罚了之,不如通过告知、指导等方式,给他们一个改正的机会,用执法的人情味呵护市场的烟火气。更何况,执法者和小商小贩本就不是天敌,管理机制的容错性,无疑能进一步拉近双方的距离,促进双方相互理解,共同推进社会文明和谐发展。

当然,“慎罚款”不等于“不罚款”,更不意味着小商小贩可以随心所欲、违规经营。最近网上热传的一则视频,生动诠释了个别商贩的无知嘴脸:执法人员几近崩溃地苦口劝说,违规经营的大妈一边跺脚,一边手指前方大喊“退!退!退!”这滑稽的场面让人觉得又好笑又无奈,视频中的商贩俨然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不管执法者说什么,她就凭着一招“破罐子破摔”抵挡所有。还有些商贩在经营过程中,严重影响了交通通行,他们非但不主动调整经营位置,还屡屡和过往行人产生争执,严重扰乱正常秩序。这样的行为,该罚还是要罚的。

每一份职业都有它的辛苦,小商小贩如此,其他职业包括城管执法者也是如此。所谓的“弱者身份”,永远不是破坏秩序、违背文明的理由。希望“慎罚款”背后的关爱,可以换来小商小贩更多的积极配合,从而实现市场和谐稳定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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