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有位朋友在微信朋友圈发了这样一张照片——
外地一家酒吧将卫生间的标志设计成了“偷看”的样子。在这块标志牌上,店主将一个男性形象做成扒在挡板上方的样子,而在挡板下方,则是一名女性。
店主如此设计,也许只是为了搞怪、吸引人气,但不管怎样,这种行为都算不上幽默,只能算作“低俗”“恶俗”。
这不免让我想起了多年前在某旅游景区看过的一场演出。演出中充斥着大量黄色段子,许多带孩子的观众,有的捂住了孩子耳朵,有的甚至干脆走出了剧场。
无独有偶。前段时间,因同样的问题而被推上风口浪尖的还有某脱口秀演员。
在演出中,那位演员不仅在与观众互动时,询问一学生“你现在是被拐卖到哪里?”还紧跟着又发表了诋毁某高校女生的言论。尽管现场偶有笑声,但依旧能感到该演员的表演引起了很多人的反感。
翻开词典,对“幽默”一词的解释是:形容有趣或可笑而意味深长,其特点主要表现为机智、自嘲、调侃、风趣等。
就像著名相声表演艺术家马三立的相声《逗你玩》,起初,小偷告诉小孩自己叫“逗你玩”的过程平淡无奇,甚至让人觉得不知所然,但当小偷偷了衣服后,人们才恍然大悟,继而大笑不止。
真正的幽默可笑、有趣,但绝不是与低俗混为一谈。
诚然,在这个信息过载、物质极大丰富的时代,无论是一家店铺、一个品牌还是公众人物,想要被人记住,都需要一些巧思和个性。有人喜欢阳春白雪的高深雅致,也有人喜欢下里巴人的通俗风趣。但这种俗,不应该是一味追求吸睛的低俗。
真正的幽默,是听者都能会心一笑;而低俗,是你以为会引人发笑,实际却令人不适。
在公开场合,只知道用低俗玩笑活跃气氛,更暴露了自身的浅薄无知。真正的幽默应该自带一种审美的趣味,而低俗是丑态的嘲笑。
无论如何,侮辱他人、人身攻击、群体污名化都算不上幽默和娱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