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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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1月18日沧州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有洪所作的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倪岳峰在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的讲话要求,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创造性地做好监督、立法、代表、重大事项决定和自身建设等各项工作,大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解放思想、奋发进取,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不断推动全市人大工作务实创新发展,努力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沿海经济强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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