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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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1月18日沧州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法院院长闫杰所作的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十届六次全会部署要求,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巩固提升审判质效,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使命责任,解放思想、奋发进取,努力推动全市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加快建设沿海经济强市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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