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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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向我市转办第二十批群众信访举报件

8月9日,河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二十批群众信访举报33件,其中重点关注件4件。涉及来电举报28件、来信举报5件。涉大气类10件、水类7件、固废类10件、噪声类5件、其他类1件。

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河间市4件、渤海新区黄骅市4件、东光县4件、青县4件、泊头市3件、肃宁县3件、沧县2件、南皮县2件、献县2件、运河区2件、任丘市1件、吴桥县1件、沧州市生态环境局1件。

上述信访举报件当日全部交办各相关县(市、区)、市直部门,信访举报件的办理、整改和处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截至8月9日,已累计向我市转办信访件812件,其中重点关注案件85件,占比10.4%,涉及河间市9件、泊头市9件、沧县9件、任丘市8件、东光县7件、南皮县7件、渤海新区黄骅市6件、海兴县4件、献县4件、青县3件、肃宁县4件、新华区2件、孟村回族自治县2件、吴桥县2件、盐山县2件、运河区1件、开发区1件、市生态环境局2件、市城管局1件、市国资委1件、任丘市与河间市合办1件。

目前,河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市的第十三批群众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已在市政府网站和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行时”专栏进行公开,详情请登录网站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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