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24日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免去:
杨绍华的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二、决定任命:
屈国治为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三、免去:
李 哲的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秋华(女)的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耀东的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于 靖的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