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8月25日
第02版:02

关于开展“我的家园 大美沧州”优秀摄影作品季度发布活动的启事

为记录沧州发展中的精彩篇章,深入挖掘沧州历史文化、自然风光和幸福生活的四季之美,进一步深化“我的家园 大美沧州”主题摄影活动,决定开展优秀摄影作品季度发布。

一、活动时间

从2023年10月起,常态开展作品征集,每季度评选发布一次优秀作品,每年度组织一场摄影展。

二、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中共沧州市委宣传部、沧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沧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沧州日报社、沧州广播电视台、沧州大运河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承办单位:沧州市摄影家协会

三、征稿细则

1.作品必须是在沧州市区域内拍摄,包括各县(市、区)。

2.活动重点征集新创作的摄影作品,经典作品和特别优秀的作品可不受时间限制。

3.投稿作品应为作者个人原创摄影作品,需实名投稿;单幅、组照不限,投稿数量不限,作品题材、体裁和风格须符合主题要求;作品中不得有任何标记、边框、文字等信息,不得盗用、不得侵权,如有任何相关法律纠纷,由投稿作者本人承担。

4.活动只征收电子稿件,文件为JPEG格式,仅限彩色作品,边长像素3000以上,文件不小于5MB。单幅作品按照姓名、作品名称、联系电话、拍摄时间、拍摄地点等五项内容生成文件名。组照作品按一幅作品计算,每组6至10张,须对每张作品进行顺序编号并附文字说明,单独建立组照文件夹,以姓名、作品名称和联系电话等三项内容生成文件名。

5.投稿作品文件夹请打压缩包发送到指定邮箱,在邮箱发送的“主题”栏及压缩包上,标注:姓名—电话—“我的家园 大美沧州”投稿作品字样。

6.每季度末月20日前截止收稿,即每年3月、6月、9月、12月的20日前。截稿以后,主、承办单位将组织专家开展季度优秀作品评选。每年度,在季度优秀作品中再组织作品终审并举办摄影展。主办、承办及协办单位有权在相关宣传中使用入展作品,不再另付稿酬。

7.本次展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条款。

四、奖项设置

每季度征集活动结束后,将组织市域内的摄影专家召开评审会议,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投稿方式

收稿单位:沧州市摄影家协会

投稿邮箱:82599165@qq.com

咨询电话:0317-216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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