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9月18日
第07版:07

让“新就业形态”茁壮成长

李 田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健全劳动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新兴行业不断催生,快递员、护工、家政服务员、网约送餐员、保安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

依托互联网平台的迅猛发展,新就业形态从业者人数快速增多,如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逐渐成为社会热点,劳动报酬不稳定、工作时间过长、行业安全风险高、发展方向不明确等问题日益凸显。

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是互联网平台发展的重要参与者和积极贡献者。我国互联网平台发展虽然起步较晚,却凭着飞速发展在世界上占据了领先位置,这其中的从业者功不可没,这也是网络平台与劳动者之间互利互赢的体现。所以保障新就业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就成为互联网平台健康有序发展的前提条件。保障新就业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健全劳动法律法规势在必得,为顺应时代发展,更应加快法治化进程,补齐法律短板,构建互联网平台与新就业劳动者的和谐劳动关系。

和谐劳动关系离不开三方协商协调机制的完善。政府、劳动者代表、用人单位代表之间的平等对话对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解决的是劳动者的切身利益问题,诸如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时间、社会保障等等。解决好这些问题,就能减少劳动争议,劳动关系就会和谐稳定。

新时代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的首要特点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必须把坚持党的领导摆在首位,充分发挥“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这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优势,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在劳动关系协商协调中客观反映民主管理的群众意愿,使协商协调之路越走越宽广。

新时代新格局,要深刻认识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只有维护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创造优质的就业环境,建立全面的法治保障,才能使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从而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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